国家 › 巴西 › 指南 › 1. 从这里开始 › 从这里开始:外国投资者在巴西必经的法律关口
从这里开始:外国投资者在巴西必经的法律关口
最后核实:2026-10-25 · 状态:已发布
巴西给予外国资本与本国资本相同的法律待遇,并允许资金通过外汇市场流动而不设金额限制。作为交换,巴西要求完成相应手续:为外国母公司办理 CNPJ 税务登记、指定常驻代表、披露最终受益所有人,并通过 SCE-IED 系统向中央银行申报投资。第一天就把这四道关口办妥,日后的股息汇出和退出便可顺畅进行。
美元数字采用 Banco Central do Brasil(巴西中央银行)2026年10月23日(核实前最后一个营业日)的 PTAX 卖出汇率,即每美元兑 R$5.0377。各项门槛由规则本身以雷亚尔或美元设定;换算仅供参考。
规则
| 触发事项 | 门槛 | 约合美元 | 截止期限 | 条款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通过外汇合同的资金流入或汇出 | US$100,000 或以上 | US$100,000 | 自动采集;首次转账前须完成各方身份登记 | Arts. 32, 34, 35 |
| 非现金变动(资产、债权转换、外汇市场以外的支付) | US$100,000 或以上 | US$100,000 | 30天内 | Arts. 32, 36 |
| 季度申报 | 总资产 R$300百万 | US$59.55百万 | 基准日为3月31日、6月30日、9月30日;申报窗口分别截至6月30日、9月30日、12月31日 | Arts. 38, 41 |
| 年度申报 | 总资产 R$100百万 | US$19.85百万 | 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 | Arts. 39, 41 |
| 五年期申报(基准年份尾数为0或5) | 总资产 R$100,000 | US$19,850 | 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 | Arts. 40, 41 |
外国直接投资的中央银行 SCE-IED 申报触发事项(Resolução BCB nº 278)。美元等值按2026年10月23日 PTAX 卖出汇率 R$5.0377 计算,仅供参考。
计算示例
一家外国母公司从境外电汇 US$250,000,为新设立的巴西 Ltda. 注资。按中央银行2026年10月23日每美元兑 R$5.0377 的 PTAX 卖出汇率计算,折合 R$1,259,425(银行在外汇合同签订当日确定的汇率会有所不同)。由于该笔转账等于或超过 US$100,000,须在 SCE-IED 中申报:巴西公司和外国投资者必须在资金到账前于 SCE-IED 中完成身份登记,资金流入随后将根据外汇合同自动采集(Resolução BCB nº 278,arts. 32、34 及 35)。如果母公司改以价值 US$250,000 的设备出资,公司须在30天内手动申报该笔注资(art. 36)。就定期申报而言,R$100,000 的五年期资产门槛按该汇率约合 US$19,850,因此几乎每家运营子公司都须提交五年期申报;年度申报的起点为资产 R$100百万(约 US$19.85百万),季度申报的起点为 R$300百万(约 US$59.55百万)。
分步指引
- 1. 选择投资载体。大多数外国投资者采用 Ltda.(根据 Civil Code(民法典)art. 1.052 允许仅有一名合伙人)或 S.A.;以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形式直接经营须事先获得行政部门批准(Civil Code art. 1.134),耗时更长。
- 2. 为外国母公司指定一名常驻受托代理人,授权其管理母公司在巴西的资产、在 Federal Revenue(联邦税务局)面前代表母公司并接收诉讼文书送达(IN RFB nº 2.119 art. 6;Lei nº 6.404 art. 119)。确保该人持有有效的 CPF(IN RFB nº 2.119 art. 21)。
- 3. 为作为股东的外国母公司取得 CNPJ,提交申请时附上 Annex XI 要求的声明(IN RFB nº 2.119 art. 4, § 2 及 art. 20)。
- 4. 设立巴西公司,并在其开始经营活动前取得其自身的 CNPJ(IN RFB nº 2.119 art. 4)。
- 5. 在 CNPJ 登记后30天内,或按照 Federal Revenue 公布的分阶段实施时间表,通过 e-BEF 提交最终受益所有人信息,并保持更新(IN RFB nº 2.119 arts. 55 及 55-A)。
- 6. 在汇入 US$100,000 或以上的资本之前,先在 SCE-IED 中完成巴西公司和外国投资者的身份登记,然后与授权银行签订外汇合同(Resolução BCB nº 278 arts. 32 及 34;Lei nº 14.286 art. 14)。
- 7. 将定期申报列入日程:SCE-IED 变动须在30天内申报,年度或五年期申报在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提交,资产达到 R$300百万的须进行季度申报(Resolução BCB nº 278 arts. 36 至 41)。
常见陷阱
- 首次汇款前未在 SCE-IED 中完成身份登记。发生须申报的转账时,投资者和接收公司必须已完成身份登记(Resolução BCB nº 278 art. 34, § 1);事后补救会耗费时间,而汇出股息或返还资本时恰恰需要干净的记录。
- 以为非现金出资会被自动采集。只有外汇合同项下的资金流动才会被自动采集;以设备、知识产权、虚拟资产出资或贷款转股,必须在30天内手动申报(art. 36)。
- 遗漏五年期申报。其资产门槛仅为 R$100,000(art. 40),因此即使是小型子公司,在尾数为0或5的基准年份也须申报。
- 未及时更新最终受益所有人信息。e-BEF 信息缺失或错误会导致 CNPJ 被暂停,并阻断银行业务,包括账户和贷款(IN RFB nº 2.119 art. 56)。
- 代表人没有有效的 CPF。如果代表人的 CPF 缺失、被暂停或被注销,CNPJ 申请将被拒绝(IN RFB nº 2.119 art. 21)。
- 携带现金。超过 US$10,000 的任何金额都必须通过授权外汇机构流转,除非能够依据中央银行规则证明其入境或出境(Lei nº 14.286 art. 14)。
资料来源
- Lei nº 14.286,2021年12月29日,Planalto(官方文本)
- Resolução BCB nº 278,2022年12月31日,合并文本,Banco Central do Brasil
- Instrução Normativa RFB nº 2.119,2022年12月6日,注释版,Receita Federal
- Lei nº 6.404,1976年12月15日(公司法),Planalto
- Lei nº 10.406,2002年1月10日(民法典),汇编版,Planalto
- Decreto nº 9.482,2018年8月27日(巴西与阿根廷税收协定议定书),Planalto
- Banco Central do Brasil PTAX 汇率
相关页面
相关内容:巴西国家概况 · 实时数据看板 · 央行及数据发布日程 · 我们在 X 上的帖文
